一家木材厂的管理人员想评估可切割 100 厘米长的梁的锯木车间的效益。管理人员计划执行单方差检验来确定磨碎机的变异性。
在收集用于单方差检验的数据之前,管理人员使用功效和样本数量计算来确定样本数量为 50 和 100 且检验检测到比较标准差与假设标准差之间的比率为 0.8 时检验的功效。
要检测比值 0.8,分析人员可以在样本数量为 50 时取得 0.539 的功效,在样本数量为 100 时取得 0.865 的功效。为了在检测比值 0.8 时取得足够大的功效,分析人员决定收集 100 个样本。
比值 | 样本数量 | 功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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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 | 50 | 0.539065 |
0.8 | 100 | 0.86515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