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自定义一般全因子设计的数据注意事项

在定义设计时,请注意以下准则。

设计的大小应足够
样本数量和功效应适用于实际重要的效应大小。要评估设计,请使用统计 > 功效和样本数量 > 一般全因子设计
设计中应包含 2 到 15 个因子
如果您只有一个因子,则可以在不定义设计的情况下使用单因子方差分析
为了收集数据,应使运行顺序随机化
如果工作表包含一个具有运行顺序的列,则您可以在定义设计时指定该列。否则,您可以在使用统计 > DOE > 修改设计.。